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曲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28日
时间:2018-06-22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第一次会议材料(6

 

曲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

2017228日在曲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

曲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主要负责人  王进文

 

各位代表:

现在,我代表曲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,请予审议,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。

 

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

 

曲阳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以来,在县委和保定市院的正确领导下,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,在政府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,我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,依法履行检察职责,严厉打击刑事犯罪,积极查办职务犯罪,突出“强化法律监督,维护公平正义”的检察工作主题,大力加强队伍建设,不断提高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,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检察工作。

一、围绕县委中心工作,助力经济社会发展

牢固树立大局意识。深化服务理念,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,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。紧紧围绕县委工作部署,积极开展“立足岗位我为曲阳发展办实事”系列活动,研究制定了《曲阳县检察院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方案》,全面履行检察职责,把服务发展的理念贯穿到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。

完善各项服务举措。研究制定了服务园区及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机制,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和县域重点项目建设。深入开展法律监督进农村、进社区、进学校、进机关、进企业活动。成立服务发展巡回工作队,在园区和重点企业开展挂牌定点服务。在曲阳县雕刻文化产业园区设立检察室,为园区400多家入园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保障。多措并举,努力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。

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保障经济建设为目标,以服务项目建设为切入点。严厉打击村霸、路霸、沙霸、强包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的犯罪,严厉打击非法阻工、封门堵路、寻衅滋事、敲诈勒索等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的犯罪,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操纵项目报标投标、干预物资采购的职务犯罪,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职务犯罪。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,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,助力曲阳经济社会发展。

二、依法查办职务犯罪,促进反腐倡廉建设

勇于担当,高效完成专案任务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,积极查办贪污贿赂犯罪,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。坚决查办上级交办案件,承办了中纪委和高检院交办的“220”、“1203”等涉及面广、影响大的一系列专案。在查办的国电华北电力集团徐某贪污、受贿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窝案中,办案组成员转战北京、天津、江苏、山东、四川等省市调查取证,行程5万多公里,取证一千余份,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。此案是我院建院以来查办的涉案金额最大、涉及地域最广、取证最困难的贪污贿赂窝案。通过专案的历练,检察干警不辞辛苦,攻坚克难,工作能力和水平也得到很大提高。在专案查办中,我院工作业绩显著,获得省纪委、省检察院、市检察院领导的高度赞誉。

严格执法,查办县域职务犯罪。坚持查办本地案件和上级交办专案并重,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、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。始终将维护农村稳定做为重要任务来抓,强化涉农检察工作,共查处危房改造、退耕还林、征地补偿等涉农领域职务犯罪2040人,全力服务农村工作开展。五年来,共立案查处本地贪污贿赂案件2549查办渎职侵权案件1523人。其中,科级以上干部3人,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。对在非法采沙、破坏耕地、污染环境治理中失职渎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查处。通过执法办案惩治了职务犯罪,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。反贪、反渎工作连续跨入市院先进行列。我院查办的田某某涉嫌贪污一案,被省院评为河北省反贪污贿赂“十大精品案件”之一,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
惩防并举,预防教育成效显著。根据县域经济发展实际,积极构建多元化预防网络,开展预防警示教育、预防检察建议、重点工程预防、行贿档案查询等工作,形成打击和预防互为补充的侦防一体化工作格局。先后组织干部群众860人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,同时开展法制授课、预防座谈会80次,使广大的国家公职人员、农村干部受到了廉政预防教育。根据侦防一体化工作部署,研究我院所办案件的特点,撰写案例剖析、预防检察建议79份,帮助相关单位规范制度,堵塞漏洞。五年来,广泛开展对重大在建项目、惠民利民工程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预防工作,对在建工程进行跟踪预防调查,完成行贿档案查询3511次,全力为重大项目建设保驾护航。

三、积极投身平安建设,全力维护社会稳定

突出打击重点,严惩刑事犯罪。依法履行批捕公诉职能,把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暴力、多发性侵财、破坏生态环境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、危害公共安全等刑事犯罪作为打击重点,有效惩治犯罪分子,增强群众的安全感。五年来,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8701046人,提起公诉11151489人,批捕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%。其中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7486人,提起公诉80106人;两抢一盗类犯罪批准逮捕118153人,提起公诉131189人;污染环境犯罪批准逮捕610人,提起公诉920人;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准逮捕1012人,提起公诉1522人。

紧抓信访稳定,化解社会矛盾坚持一手抓积案化解,一手抓源头治理。实行一把手亲自抓、分管领导具体抓、各部门互相配合、包案领导带案下访等工作机制,成功化解了张某某历时22年涉检上访案等8起进京赴省访积案;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,坚持廉洁执法与规范执法并重,主动把执法办案工作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,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实体公正、程序合法,从源头上防止信访案件的发生。2013年我院控申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“全国文明接待室”。

关注未成年人,保障健康成长。全面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的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方针,积极开展附条件不起诉、社会调查、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检察制度。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的性侵、拐卖、遗弃等犯罪。开展“护蕾工程”,建立了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。建立“检校共建”机制,选派20名业务骨干担任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,先后在曲阳县第二中学、第五中学、职业中学、实验学校等十几所学校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,发放宣传手册上万份,受到了广大家长、老师和学生的一致好评。

四、强化诉讼活动监督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

强化诉讼监督,维护社会公平。我院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刑事立案监督、侦查活动监督、刑事审判监督、刑罚执行监督、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责,着力解决执法不严、司法不公的问题,维护了法律权威。五年来,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628人,监督撤案2934人;追捕漏犯102人,追诉漏犯102人,追诉漏罪7起,纠正违法163次;依法向审判机关提出抗诉19件,全部得到改判;依法加强对监管场所、刑罚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督力度,对刑事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份,发出《纠正违法通知书》32份;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75件,提出检察建议109份。通过依法履行监督职责,增强了监督实效,促进了社会公正,保障了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。

坚持宽严相济,体现司法公正。在监督对象、监督环节、监督手段、监督效力等各个方面体现宽严相济的精神,坚持有罪追究、无罪保护、严格依法、客观公正的办案理念。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,依法不批准逮捕3549人;对情节轻微、不需要判处刑罚的,依法不起诉2931人。认真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、羁押必要性审查、刑事被害人救助等机制。探索实施了全省首例“听审式审查逮捕案件”电视直播、全市首例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,严格依法办案,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,体现了司法公正。

推进“两法衔接”,促进社会治理积极谋划,主动作为,牵头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,搭建了信息平台,和全县35个行政单位全部联网,并顺利运行。通过网上监督、实时监控,形成了全方位监督的良好局面。自平台运行以来,行政机关录入案件共计1514件,主动移送14件,公安机关立案12件,批准逮捕4件,提起公诉9件,法院判决6件。依托监督平台及时提出检察建议,帮助环保、国土、工商等部门完善了工作机制,取得良好的法治和社会效果。

五、加强检察队伍建设,提升检察职业素质

加强思想教育,注重人才培养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、“三严三实”、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等活动,从有形入手,向无形延伸,增强检察干警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。认真开展争创“学习型检察院”、争当“学习型检察官”活动,建设正规化、专业化、职业化检察队伍,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和能力。坚持用先进的检察文化“励志、铸魂、塑形”,督促干警善学习、守法纪。

落实从严治检,加强作风建设。毫不松懈地坚持从严治检、廉洁从检不动摇。严明政治纪律,强化规矩意识。制定了《曲阳县人民检察院严肃纪律作风的规定》、《曲阳县检察院约法三章》等规章制度,用制度明晰责任、规范行为,促进干警依法履职、依规办事,五年来实现全院干警零违纪。

坚持党的领导,主动接受监督。始终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,严格执行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,不断健全完善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机制。专题向人大报告职务犯罪预防、反渎职侵权、司法改革专项汇报等检察工作。邀请143人次人大代表座谈征求意见,5次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我院的“检察开放日”活动,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,诚心诚意听取意见和建议,今年我院为各位代表赠订了《检察日报》,明年我们将逐步扩大赠订范围,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。

五年来,我院坚持以政治建检、业务立检、公信树检、素质兴检、科技强检为总体工作布局,全力打造政治可靠、队伍专业、执法规范、保障有力、业绩一流的检察队伍,以检察干警应有的忠诚和担当,实现各项检察事业不断新跨越,连续5年被评为“保定市先进基层检察院”、连续两年被评为“河北省先进基层检察院”。2015年被评为“河北省模范检察院”并荣获最高检授予的“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”光荣称号。2016年我院作为河北省基层检察院的代表入围最高检举办的首届“守望正义,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”的评选活动,并进入最终评选名单。

各位代表,我院五年来所取得的这些成绩,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,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,离不开县政府的大力支持,离不开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帮助。在此,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领导、各位代表和所有关心、支持检察事业的各界人士,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!

在取得成绩的同时,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,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,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;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;队伍素质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还有差距。对存在的这些问题,我们将高度重视,认真加以解决。

 

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

 

今后五年,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: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、各级政法工作会议、检察长会议、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以及本次会议精神,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,牢记使命、不忘初心、奋勇前行,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、保障人民安居乐业,为打造“两都两地”,加快建设经济强县、美丽曲阳,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。

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新贡献。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。加大对涉黑涉恶、涉枪涉爆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的打击力度;加大对抢劫抢夺、盗窃诈骗、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;加大对非法集资、恶意欠薪等涉众型犯罪的打击力度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。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,充分发挥“两法衔接”信息共享平台的监督作用,进一步强与公安、法院、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,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安全做为首要任务来抓,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。

在打击预防职务犯罪中有新成绩。认真贯彻中央、省、市决策部署,严肃查处和有效预防职务犯罪。坚决做到有案必查、有腐必反、有案必办。大力惩治破坏经济发展、影响惠民举措落实的职务犯罪,大力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、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。紧紧围绕职务犯罪易发、多发领域和行业,及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,发挥预防警示教育作用,大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。

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中有新作为。坚持检察工作的宪法定位,敢于监督,善于监督。加强刑事立案监督,着力解决有案不立、有罪不究的问题;加强侦查活动监督,加大漏犯、漏罪的追捕、追诉力度,加强人权司法保障;加强刑事审判监督,对确有错误的判决,依法提出抗诉;加强刑罚执行监督,促进监管活动合法安全;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,努力维护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;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,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。整合自身监督力量,增强监督工作合力,着力提升法律监督的水平。

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中有新成效。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,巩固党的群众路线、“三严三实”、“两学一做”教育成果。用严格标准加强队伍管理,强化检察干警理想信念、职业道德教育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,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,确保改革中队伍不散、思想不乱、干劲不减。建立健全教育、管理、监督的长效机制,以实际行动打造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检察“铁军”。

在更加主动接受监督中有新思路。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、自觉性,主动接受党委领导,经常向县委汇报请示工作,听取指示要求。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,丰富和创新人大代表联络机制。更加自觉争取政府支持,诚恳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,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。切实做好人民监督员的联络和保障工作。不断拓展接受监督的新途径,深化检务公开,实行阳光司法,不断改进工作,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。

各位代表:未来五年,我院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,在县委和保定市院的坚强领导下,在人大的有力监督下,按照本次人代会提出的要求,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,恪尽职守、开拓进取、顽强拼搏,以奋发有为的精神,努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,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
二十大精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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